一、婚后公房动迁得到房产怎样分割
婚后公房动迁所得房产的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若公房承租权本身是婚后取得,且动迁安置主要基于居住人口因素等,该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对取得公房承租权贡献较大,或动迁安置中明确有针对一方个人的补偿项目,像基于一方的特殊身份、困难补助等,分割时会适当予以考虑,对该方多分。若公房承租权是一方婚前取得,婚后动迁,且动迁补偿主要基于房屋价值而非人口因素,那么房产可能倾向于认定为取得承租权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居住等投入可适当补偿另一方。具体分割还需结合动迁政策、安置协议等综合判断。
二、婚后公房动迁房产分割有何依据
婚后公房动迁房产分割主要依据以下几点:
首先,若公房承租人是夫妻一方,婚后动迁所得补偿款等权益,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共同生活期间,该公房可能因夫妻共同使用、维护等产生贡献。
其次,考虑实际居住情况。若另一方在该公房实际居住多年,且对房屋有一定添附、修缮等行为,分割时会予以考虑。
再者,户籍因素。若另一方户籍在公房内,且因户籍享有一定权益,也会影响分割。
分割方式一般有货币补偿,双方按比例分配;或房屋安置,可协商归一方所有,由该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分割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结合当地动迁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婚后公房动迁安置对象如何确定
婚后公房动迁安置对象的确定较为复杂。一般而言,共同居住人是重要考量因素。共同居住人需满足在被拆迁房屋内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等条件。
若公房承租人是夫妻一方,另一方及符合条件的子女等可能成为安置对象。比如,夫妻婚后一直居住在该公房,且子女户口也在此,子女通常也有安置权益。
需注意,若存在空挂户口等不符合实际居住情况的,可能不被认定为安置对象。此外,对于公房来源、居住历史等情况也会综合判断。在具体案件中,要依据相关证据材料及当地拆迁政策来准确确定安置对象,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婚后公房动迁所得房产的分割情况确实复杂。在实际处理时,还可能遇到比如动迁房是否有贷款未还清影响分割的问题,以及若有子女与夫妻共同居住在动迁房内,子女权益又该如何保障等情况。这些复杂因素都可能让分割变得更具挑战性。如果你正面临婚后公房动迁所得房产分割的难题,或是对上述相关拓展问题存有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具体情况,为你详细剖析,帮你理清思路,妥善解决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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