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效力待定合同时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存在某些瑕疵致使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其法律后果如下:
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相对人也可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如何行使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的行使主体为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追认应以明示方式作出,即明确表示追认或拒绝追认。追认应在相对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
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应在收到相对人催告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若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一旦追认,合同自始有效;若拒绝追认,则合同自始无效。
需注意,追认权是形成权,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效力待定合同确定地发生效力。相对人也享有催告权,可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追认;善意相对人还有撤销权,在合同被追认前,可通知撤销合同,但撤销应以通知方式作出且在追认前行使。
三、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催告权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催告权,是指在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享有的催促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或权利人在合理期限内明确追认或拒绝追认合同效力的权利。
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再如无权代理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催告权旨在保障相对人的利益,促使合同效力尽快确定。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较为复杂,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会遇到与之相关的问题却不知所措。比如,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后,法定代理人一直未明确表态追认,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又或者,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后,权利人迟迟不追认,相对人又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呢?这些问题都关乎效力待定合同的最终走向。若你对效力待定合同的后续处理、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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