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企业应该如何履行合同
破产企业履行合同分不同情况处理。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应履行,但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若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申报债权。损害赔偿额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二、破产企业合同义务该如何履行
破产企业合同义务履行分多种情况。若破产企业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应依约履行,由管理人负责管理,其以破产企业财产履行合同义务,收益归破产财产。若不想继续履行,需经合同相对方同意,否则构成违约。合同相对方有权申报债权,其损失作为破产债权受偿。若破产企业已部分履行合同,后续部分可在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解除合同后处理。管理人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对方,决定继续履行的,双方继续履行;决定解除的,对方因合同解除产生的损失依破产程序求偿。需注意,整个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确保破产程序有序进行。
三、破产企业债务该如何进行偿还
破产企业债务偿还依《企业破产法》规定有特定顺序。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其次是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等费用。然后是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接着是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若破产企业有担保债权,其担保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权人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破产程序中,管理人会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以实现债务的公平清偿。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按法定程序参与债务清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破产企业履行合同有着复杂且严谨的规定。如上述所讲,不同情形下的处理方式不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具体问题,比如如何准确界定实际损失从而确定损害赔偿额,如何确保管理人能及时且恰当的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的履行或解除情况等。要是你在企业破产合同履行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比如对合同解除后的后续事宜、申报债权的具体流程等存在困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与操作要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