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违反民法典吗
1.彩礼在某些情形下与民法典并不冲突。
民法典明确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若彩礼给付是双方自愿的,且数额在合理范畴内,法律是认可的。
2.但倘若彩礼给付致使一方家庭因支付而经济困难,或者数额过高,就可能被认定违背公序良俗,在司法实践中或许无法得到全部支持。
3.总的来说,彩礼并非必定违反民法典,关键在于其给付的自愿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给一方带来不当负担等方面的因素。
二、彩礼返还纠纷适用民法典哪条
彩礼返还纠纷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该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以确定彩礼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等问题。
三、彩礼返还纠纷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彩礼返还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首先,主张返还彩礼一方需对给付彩礼这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提供支付彩礼的转账记录、彩礼清单等证据。
其次,对于是否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例如,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由请求返还彩礼的,需证明双方确实未登记结婚;以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为由主张返还的,要举证证明因给付彩礼致使自己生活陷入困境。
再者,若存在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况,给付彩礼方需举证证明因给付彩礼造成了自己经济上的特别困难,且该困难与给付彩礼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总之,各方应围绕自身主张积极举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彩礼是否违反民法典时,除了要明确其给付的自愿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给一方带来不当负担等因素外,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在彩礼纠纷中,如果涉及到彩礼的返还问题,具体该如何判定呢?又或者,如果双方在彩礼给付前有相关约定,但后来情况发生变化,这些约定的效力又该如何认定?若你对彩礼在民法典框架下的这些拓展问题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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