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尚未完工能否要工程款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工程已完工且质量合格的,承包人可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工程未完工时,若已完成部分质量合格,承包人同样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若已完成部分质量不合格,经修复后质量合格,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仍可主张工程款;若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则无权请求折价补偿。此外,若发包人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赔偿承包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建设工程合同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协商,合同当事人在自愿互谅基础上,就争议直接沟通,达成共识解决纠纷,这是最基本、最常见的方式,能节省时间和成本。二是调解,由第三方介入,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是仲裁,双方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强制执行力。四是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诉讼程序严格,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可依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解决争议。
三、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时效是五年吗
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时效不是五年,而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在探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尚未完工能否要工程款这个问题时,要明确虽然合同无效,但如果工程质量合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人依然有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不过,在实际情况中,还会涉及诸多细节考量。比如已完成部分工程的价值如何准确认定,因合同无效导致的双方损失怎样分担等。这些都关系到最终能拿到多少工程款。要是你对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尚未完工时索要工程款的具体流程、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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