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无过错方可否要求过错方净身出户
法律上并没有“净身出户”的明确概念。通常情况下,即便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只是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一般不会判决过错方净身出户。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一方出现特定过错情形时需放弃全部财产,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无过错方可以依据协议要求过错方净身出户。所以,若无相关协议,仅以对方有过错诉请其净身出户,很难得到法院支持;若有有效协议,则可按协议主张。
二、离婚无过错方能要求赔偿吗
离婚时无过错方在法定情形下能要求赔偿。依据法律规定,若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里的损害赔偿涵盖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该请求,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单独提起诉讼。不过,如果是协议离婚,且无过错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赔偿请求,之后再主张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三、离婚无过错方何时能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无过错方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请求损害赔偿。法定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须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若作为原告,应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若作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单独提起诉讼;若一审时被告未提出,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另行起诉。若双方协议离婚,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也可在法定时效内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但协议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除外。
在探讨离婚无过错方可否要求过错方净身出户这一问题时,我们明确了法律层面的一些要点。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在房产分割上,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便一方有过错,无过错方也不能简单地要求其净身出户,而要遵循法定的分割原则。又如其他共同财产,也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配。若您在离婚过程中,对于财产分割尤其是无过错方权益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维护,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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