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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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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20 · 1644人看过
导读: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先看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无约定或不明,自宽限期届满日起算六个月。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按规定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一般保证),或未要求保证人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不再担责,此六个月为除斥期间,无中止、中断。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

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首先看保证人债权人的约定,有约定依约定。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一般保证),或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需注意,这六个月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形。

二、连带保证责任期间能否约定3年

可以约定3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为有效。所以约定连带保证责任期间为3年是合法有效的。

不过,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需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对保证人行使权利。比如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可能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约定明确合理的保证期间,对债权债务各方权益的保障和风险防控都十分重要。

三、连带保证责任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连带保证责任期限的确定分两种情况。若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了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之后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等相关规定。

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一般来说,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在这个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要是有约定,就按照约定的期限来。比如约定了担保期限到主债务履行完毕后一年。了解这些后,你是否清楚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的具体情况呢?要是对于如何确定约定的担保期限是否有效,或者在特殊情况下担保期限如何计算等还有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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