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有哪些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其二,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即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丧失清偿能力,从而危害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其三,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通常在无偿转让行为中,不要求第三人有恶意;而在有偿转让行为中,需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的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债权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权人撤销行为时第三人有哪些抗辩条件
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第三人可基于以下条件抗辩:
善意取得:若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债权人的债权存在及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同时以合理价格受让财产并完成交付或登记等法定手续,根据《民法典》善意取得规定,其权利应受保护,债权人不得撤销该行为。
债务合法清偿:若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向其转让财产是为清偿到期债务,第三人可主张该行为是正常的债务履行,并非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不应被撤销。
未影响债权人债权:第三人能证明债务人的行为未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实质性损害,比如债权人仍有足够的其他财产实现债权,那么第三人可据此抗辩撤销权的行使。
三、债权人撤销行为时第三人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第三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及承担何种责任,需分情况判断。
若第三人是无偿取得财产,比如接受债务人的赠与,在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后,第三人应返还所取得的财产,没有其他额外责任。
若第三人是有偿取得财产,但在取得时知道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即存在恶意,债权人撤销后,第三人不仅要返还财产,若因该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失,还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第三人是善意且支付了合理对价,一般无需承担责任。例如第三人不知债务人转移财产有害债权,且已支付合理价款,那么其权益应受保护。
在了解债务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行为的条件后,我们知道这一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债权人权益。若第三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但实践中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比如第三人虽无恶意,但该行为确实对债权人债权实现造成实质阻碍时,债权人又该如何进一步主张权利?或者当债务人通过虚假交易等手段转移财产,债权人难以确切证明恶意串通情形时,又该遵循怎样的举证规则?如果您对这些围绕撤销权的相关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帮您明晰权益与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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