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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到哪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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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6 · 1828人看过
导读:起诉离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向被告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处,住院就医处除外)法院管辖。此外,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是到哪方起诉

一、起诉离婚是到哪方起诉

起诉离婚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但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另外,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对方在外地该去哪起诉

通常情况下,起诉离婚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若对方在外地,要视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法院:

对方在外地居住未满一年,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对方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经常居住地,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若对方在外地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时需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三、起诉离婚时管辖权具体如何确定

起诉离婚时,管辖权一般根据以下规则确定:

通常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指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存在特殊情形。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我们探讨起诉离婚是到哪方起诉这个问题时,除了了解一般原则外,还有不少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再比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些特殊情况你都清楚吗?若在起诉离婚的管辖地判断上还有疑问,比如不清楚自己的情况到底该适用哪种管辖规定,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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