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一般几审结束判决
1.在中国,仲裁通常一次定局。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此裁决便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次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不可向法院起诉。
2.然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其一,无仲裁协议;其二,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其三,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其四,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其五,对方当事人隐瞒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其六,仲裁员在仲裁时有索贿受贿等行为。
3.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为收到裁决书起六个月。
二、仲裁裁决能否像诉讼一样有二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与诉讼二审不同,不存在类似二审程序。
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意味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不过,若当事人能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情形,比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法等,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法院经审查核实,若情况属实会裁定撤销。撤销后,当事人可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三、仲裁裁决不服能否通过法律二审救济
在中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通常不能像诉讼那样通过二审来救济。
不过,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特定情形,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我们探讨仲裁一般几审结束判决时,需要知道仲裁与诉讼的审级制度有所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像诉讼通常有一审、二审等多审程序。一旦仲裁裁决作出,就立即生效,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这意味着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能迅速解决纠纷。但如果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不予执行裁决。若你对仲裁的裁决结果、申请流程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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