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对不起诉决定被撤销要走什么程序
相对不起诉决定被撤销的程序如下:
检察院自行启动:如果发现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检察院可自行决定撤销。
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要求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还可提请上一级检察院复核。
被害人申诉: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上一级检察院经审查,可要求下级检察院纠正,也可直接作出变更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撤销相对不起诉决定后,案件通常会继续按照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二、相对不起诉决定撤销后重诉需经啥程序
相对不起诉决定撤销后重诉,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存在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的情形,如证据发生变化、有新证据等,需撤销原不起诉决定。
其次,若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应将不起诉决定撤销情况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可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之后,检察院对重新移送的案件重新全面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调查核实证据等。
最后,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依法审判。
三、相对不起诉决定撤销后重新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相对不起诉决定被撤销后重新起诉,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检察机关撤销原相对不起诉决定。若上级检察机关发现下级的相对不起诉决定有误,可指令其撤销;作出决定的检察机关发现错误,也可自行撤销。
其次,重新启动审查起诉工作。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复查,重新审查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等。
最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制作起诉书,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当我们探讨相对不起诉决定被撤销走什么程序时,除了核心的程序问题,还有一些相关联的要点值得关注。相对不起诉决定被撤销后,案件通常会重新进入审查起诉流程,嫌疑人可能面临被再次提起公诉。这其中涉及到证据的重新审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而且,被撤销相对不起诉决定可能会对嫌疑人的权益产生一定影响,例如其名誉等方面。你是否在这类案件中有疑问呢?如果对于相对不起诉决定被撤销后的重新审查程序、嫌疑人权益保障等相关问题存在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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