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规定有哪些
1.未满两周岁的娃,通常由妈直接抚养。不过妈要是有这些情况,爸能直接养:长期治不好的传染病或严重病,娃不宜一起生活;有条件不抚养却让爸要娃;其他原因娃确实不宜跟妈。
2.两周岁以上娃的抚养,父母协商不成,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最利于娃的原则判。
3.娃满八周岁了,得尊重娃的真实想法。
确定娃抚养问题时,法院会把爸妈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教育背景等多方面都考虑进去,保障娃的合法权益。
二、民法典中离婚后子女探视权规定是啥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例如一方有暴力倾向、患有传染性疾病等情形,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裁定中止探望。
此规定旨在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子女的交流和联系,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同时也要求双方以有利于子女利益为出发点,合理安排探视事宜,避免因探视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三、民法典对离婚后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如存在暴力倾向、有传染性疾病等,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需注意,这里的探望权主体主要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若祖父母、外祖父母想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律未明确赋予其探望权,但实践中可视情况向法院主张。总之,探视权旨在保障不直接抚养方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同时以子女利益为首要考量。
在了解民法典关于离婚子女抚养的规定有哪些之后,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一些与之相关的问题。比如,当双方都争取抚养权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像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生活习惯等。又或者,离婚后一方能否擅自更改孩子的姓氏呢?根据相关规定,这通常需要双方协商一致。这些都是离婚子女抚养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你是否对离婚子女抚养的某些方面仍有疑问呢?如果对于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用支付、探视权行使等问题还存在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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