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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到底有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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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1 · 1809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三十日内,一方不愿离婚可撤回申请;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申领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但并非所有离婚情况都适用冷静期,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离婚诉讼,以及经法院判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均不适用。
离婚到底有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一、离婚到底有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1.我国法律明确离婚有冷静期这一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三十日内,一方不愿离,可撤回申请。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得亲自去领离婚证,未申请就视为撤回。

2.不过呢,不是所有离婚情况都适用冷静期哦。像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离婚诉讼的,就不用冷静期。还有经法院判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不适用。

二、离婚冷静期规定适用于哪些离婚情形

离婚冷静期规定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情形。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诉讼离婚不适用该冷静期规定。

三、离婚冷静期在法律上有哪些具体规定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

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探讨离婚有没有冷静期规定时,我们知道冷静期的设置旨在给夫妻双方一段缓冲时间,慎重思考婚姻问题。但除了冷静期,离婚还有不少值得关注的要点。比如,在冷静期内,双方的财产、债务如何界定和处理;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反悔,另一方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问题都与离婚冷静期紧密相关。你是否在离婚相关事宜上还有诸多疑问呢?若对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操作、冷静期前后的财产分割及权益保障等还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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