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1.在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和特殊情形下倒置的原则。患者需对到医疗机构就诊及受到损害的事实举证,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证明就诊情况与损害后果。
2.医疗机构在两种情况承担举证责任。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里,要证明医疗产品无缺陷及缺陷与损害后果无因果关系。当患者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违反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有遗失伪造篡改销毁等情况时,医疗机构需证明自身无过错。
3.建议患者就诊时妥善保管各类医疗资料,遇纠纷及时收集证据。医疗机构应规范管理医疗产品,严格遵循诊疗规范,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减少纠纷发生。在纠纷发生时积极举证,维护自身权益。
二、医疗纠纷里患者维权举证有何特殊规定
在医疗纠纷中,患者维权举证有如下特殊规定:
过错与因果关系:一般情况下,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患者需证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损害结果间有因果关系。但《民法典》规定,若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情形的,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病历资料:医疗机构有对病历资料的保管义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等。若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如实提供,导致案件事实难以认定,应承担不利后果。
三、医疗纠纷中患者维权证据收集有何要点
在医疗纠纷患者维权证据收集中,有以下要点:
病历资料:这是关键证据。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等客观性病历资料。若对治疗有疑问,应及时要求封存主观性病历,如病程记录等,封存时医患双方需签字,以防篡改。
检查检验报告:包括各种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验报告等,要妥善保管,它们能反映患者当时的身体状况和诊断依据。
医疗费用票据:留存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票据,证明医疗支出,为后续赔偿诉求提供依据。
证人证言:若有其他患者、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情况,可请他们提供证人证言。
实物证据:如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应及时封存相关实物。
收集证据要及时、全面,确保证据真实合法有效,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当探讨医疗纠纷中如何举证举证责任时,除了了解常规的举证方式,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完成举证后,证据的证明力如何判定就是一个关键问题。不同类型的证据,其证明力大小有所不同,像医疗鉴定报告往往比患者单方面的陈述证明力更强。另外,若举证过程中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该如何处理也是大家关心的。若证据不足,可能面临败诉风险,但也可在合理期限内补充证据。如果您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相关的证明力判定、证据补充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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