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加名字属于赠与吗
婚后在房产上加名,大多会被看作赠与。从法律讲,不动产物权变动要依法登记才有效。一方同意加名,往往就是把部分房产份额给对方。
完成加名登记,赠与就完成了,房产变成夫妻共同共有。之后涉及房产处置、分割,双方权益平等。
但要是有特殊约定,像表明加名不是赠与,或只是形式上加名,那就得看具体约定和证据来定房产归属和权益分配。
二、婚后加名未过户赠与能撤销吗
婚后加名未过户,赠与一般能撤销。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对于房屋这类不动产,产权的转移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婚后一方将自己名下房产加另一方名字,可视为赠与,但未办理过户,意味着产权尚未转移,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不过,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和保护。所以,婚后加名未过户,在未公证的情况下,赠与人通常可撤销赠与;若已公证,则一般不能撤销。
三、婚后加名未履行手续赠与是否有效
婚后加名未履行手续,赠与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夫妻一方承诺在房产证上加另一方名字,属于赠与房产的意思表示,若双方达成合意,赠与合同成立。
但对于不动产赠与,《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若未办理加名登记手续,房产所有权并未转移。而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在夫妻房产赠与中,若未公证,赠与人在过户前可行使撤销权;若已公证,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当探讨婚后加名字属于赠与吗这个问题时,除了确认其是否为赠与的性质,还有相关联的要点值得关注。一旦认定婚后加名字为赠与行为,那么加名后房产便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该房产要按照共同财产的原则处理。另外,赠与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如果不满足法定的撤销条件却想撤销赠与,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若你在婚后加名的赠与认定、财产分割、赠与撤销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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