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公司法对发起人责任是如何界定的
新公司法对发起人责任界定如下:发起人需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及利息负返还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发起人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未履行此义务可能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此外,发起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总之,新公司法通过明确规定,强化了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责任,以保障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二、新公司法下发起人出资不实责任怎样认定
新《公司法》规定,发起人出资不实指其未按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认定方面:
出资义务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未将足额货币存入公司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或财产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均属出资不实。
责任承担:出资不实的发起人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其承担责任后可向出资不实发起人追偿。
诉讼时效抗辩限制:公司或其他股东要求补足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三、新公司法下发起人违反义务应担何法律责任
新《公司法》下,发起人违反义务需承担多方面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对公司的责任:若发起人未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因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认股人的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行政责任
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或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
若发起人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公司法对发起人责任的界定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若未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不仅要向公司足额缴纳,还需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如果因发起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准确判断发起人是否存在过错呢?若出现多个发起人,责任又该如何具体划分呢?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若你对新公司法中发起人责任的界定还有更多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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