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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费是如何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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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0 · 1997人看过
导读:法院诉讼费根据案件类型不同收取各异。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收取,如不超1万元每件50元等。非财产案件中,离婚案每件50到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有不同规定;侵害人格权案件每件100到500元。知识产权民事案、行政案件也各有收费标准,具体可参考诉讼费交纳办法。
法院诉讼费是如何收取的

一、法院诉讼费是如何收取的

法院诉讼费因案件类型不同,收取有别。

财产案件依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分段累计收取。像不超1万元,每件50元;超1万至10万部分,按2.5%交。

非财产案件中,离婚案每件50到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20万不另交,超20万部分按0.5%交。侵害人格权案件,每件100到500元。

知识产权民事案,无争议金额每件500到1000元;有争议则按财产案标准。行政案件商标等每件100元,其他每件50元,具体参考诉讼费交纳办法。

二、法院诉讼费退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法院诉讼费退还规定如下:

适用简易程序:以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已全额交纳的,法院应退还另一半。

撤诉或调解结案:民事案件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以及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受理费减半交纳,多收部分退还。

驳回起诉或上诉:法院驳回起诉或上诉的案件,全额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不予受理: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并交纳诉讼费,二审维持一审裁定的,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符合退费条件的,当事人可联系承办法官,按法院指引办理退费手续。

三、法院诉讼费减免条件有哪些呢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免交情形:一是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二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三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四是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本人或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补偿;五是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减交情形: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缓交情形: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受害人请求赔偿;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当我们探讨法院诉讼费是如何收取的,除了知晓基本的收费规则,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和免交情况。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另外,诉讼过程中如果涉及财产保全,保全费用的收取也有相应标准,这也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你是否在诉讼中对这些费用问题感到疑惑呢?若你对诉讼费的减免条件、财产保全费用等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别让疑问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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