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离婚在外地怎么办理手续
若想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需分情况来看。
首先,若双方协议离婚,需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若一方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若通过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并按照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办理顺利。
二、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有啥规定
外地办理离婚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一般不能在外地协议离婚,但自2021年6月1日起,部分地区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上,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三、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上有啥规定
在外地办理离婚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之分。
协议离婚方面,根据《婚姻登记条例》,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所以一般不能在外地直接协议离婚。不过,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诉讼离婚的话,若被告在外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经常居住地证明,原告可在该地法院起诉离婚。若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探讨想离婚在外地怎么办理手续时,大家要清楚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若选择协议离婚,在外地一般是无法办理的,需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但要是诉讼离婚,就存在多种可能。比如被告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原告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或者双方都离开住所地且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这些情况都较为复杂。你是否在外地面临离婚手续办理的难题呢?若对离婚管辖法院、具体流程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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