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诉的范围有哪些
首先是告诉才处理的案子,像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算)、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没致被害人死亡的)、虐待(没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侵占。得被害人自己去告,司法机关才管。
其次是被害人有证据的轻微刑事案件,比如轻伤的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侵犯通信自由、重婚、遗弃等。这类案子情节轻,被害人还能拿出证据。
最后是特定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身权益该被追究刑责,可公安或检察院不管,这时被害人就有自诉的救济权利。
二、自诉案件的证据收集规则是怎样的
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据收集需遵循以下规则:
合法性:收集证据的主体、方法和程序都要合法。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否则该证据会因合法性瑕疵不被法院采纳。
关联性:证据要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能够证明案件相关的事实,如犯罪行为、犯罪后果等。与案件无关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客观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非主观臆断或猜测。证据应真实反映案件情况,不能伪造、篡改。
全面性:要全面收集对自己有利和不利的证据。既要有能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也要收集可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
及时性:在案发后应尽快收集证据,防止证据因时间推移而灭失或被破坏,影响证明力。
三、自诉案件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起诉需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案件须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其次,起诉人需是适格的自诉人,一般为被害人。若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代为告诉。
再者,要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最后,案件要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我们了解了自诉的范围有哪些之后,其实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探讨。比如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并不是只要属于自诉范围就能被法院受理,还需满足有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等条件。另外,自诉案件中的举证责任也很关键,不同于公诉案件,自诉人需要自行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被告人有罪。你是否在自诉案件上有实际遭遇或者疑惑呢?如果对于自诉案件的受理流程、举证要点等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拨开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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