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债权保全措施包括哪些手段

债权保全措施包括哪些手段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1363人看过
导读:债权保全措施主要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权利害及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可自己名义代位行使。撤销权指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如放弃到期债权等。这些措施保障债权人权益,防止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行使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债权保全措施包括哪些手段

一、债权保全措施包括哪些手段

债权保全措施主要包括代位权撤销权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撤销权则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比如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这些保全措施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导致债权无法实现。但行使这些权利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二、债权保全措施中行使撤销权有啥条件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基础,若债权不合法或不存在,撤销权无从谈起。

2.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以及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且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相对人知道该情形。

3.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若发生在债权成立前,通常不影响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无权撤销。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三、债权保全措施在法律适用上有何限制

债权保全措施主要有代位权和撤销权。其法律适用限制如下:

代位权:

债权合法性: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都必须合法有效。

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须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债务人不通过诉讼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

债权范围: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撤销权:

主观恶意:债务人实施的行为须存在主观恶意,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

时间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

范围限制: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同样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当我们探讨债权保全措施包括哪些手段时,除了常见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外,还有其他一些重要手段。比如,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进行保全,防止其恶意转移资产用于偿还他人债务。此外,行使撤销权也是一种手段,如果债务人存在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你是否对债权保全措施的具体实施存在疑问呢?若对于这些手段的适用条件、操作流程等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助力您更好地维护自身债权。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