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要在哪里立案
民事诉讼的立案地点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般地域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不同类型的民事案件,其管辖法院可能会有所不同。
3.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实际进行民事诉讼立案时,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确定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二、民事诉讼立案后管辖权异议咋处理
民事诉讼立案后,当事人若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会对该异议进行审查。
若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若异议不成立,法院会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需注意,逾期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通常不予审查。在处理管辖权异议时,当事人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受诉法院无管辖权、其他法院有管辖权。这样才能增加异议被支持的可能性,保障自身合法的诉讼权益。
三、民事诉讼立案后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
在民事诉讼立案后,当事人若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会对该异议进行审查。
若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比如原本受理案件的法院发现案件应由其他地区法院专属管辖,就会依裁定移送。
若异议不成立,法院会裁定驳回。当事人对驳回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此过程中,管辖权异议的提出需有合理依据,不能滥用权利恶意拖延诉讼。在等待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期间,案件一般会中止审理,待管辖权确定后再继续进行。
民事诉讼立案地点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等。若你对民事诉讼立案地点仍有疑问,比如涉及特殊类型案件的管辖地,或者对自身案件的管辖法院判断不准,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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