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需要怎么样去办理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①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②诉讼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办理过程中法律手续有哪些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法律手续不同。
协议离婚:首先,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期满后30天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证。
诉讼离婚: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证明等。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会准予离婚。若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法院将依法判决。
三、离婚办理过程中遭遇纠纷如何依法解决
离婚办理中遭遇纠纷,可按以下途径依法解决。
若双方能协商,可签订离婚协议书,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可出具调解书,结束离婚程序。若调解无效,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法院应准予离婚。对于财产分割,一般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子女抚养权,根据子女年龄和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确定。
在了解了离婚需要怎么样去办理后,我们来进一步探讨一些与之相关的要点。离婚办理过程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归属往往是备受关注的问题。财产分割需遵循公平合理等原则,确保双方合法权益。而子女抚养权争夺则要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孩子意愿、双方抚养能力等。若您在离婚办理及这些相关问题上仍有疑虑,比如财产分割的具体方式如何更有利、怎样在抚养权争夺中更具优势等。不要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助力您顺利解决离婚相关的各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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