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手了送女友的金戒指能要回去吗
1.恋爱期互赠贵重物品,如金戒指,分手时一般不能随意要回。若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未结婚条件未成就时,赠与人可主张返还。
2.若无明确附条件约定,仅为一般性恋爱赠与,赠与完成后赠与人不能随意要求返还。
3.若金戒指是在借款等其他法律关系下交付给女友的,可基于借款事实要求返还。
4.总之,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能否要回送女友的金戒指。
二、恋爱分手送的贵重礼物能否依法索回
恋爱分手时送的贵重礼物能否索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礼物是一般赠与,即基于增进感情目的自愿给予对方,所有权已转移,通常不能索回。比如恋爱期间男方送女方名牌包包、首饰等,交付后难以要回。
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视为附条件赠与。当结婚这一条件未达成,如分手,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像订婚时送的彩礼、价值高昂的求婚钻戒等,在分手时可依法索回。
若涉及大额转账,转账性质是借款而非赠与,有借条或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可按民间借贷要求对方偿还。
三、恋爱期间送女友其他贵重物品能要回吗
恋爱期间送女友贵重物品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物品是一般赠与,如在节日、生日等特殊日子出于爱意赠送,交付后所有权转移,通常不能要回。
但若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即彩礼性质的贵重物品,当双方最终未结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
另外,若赠送行为是附条件赠与,所附条件未达成,赠与人可撤销赠与要回物品。比如约定一起出国才送的贵重物品,对方未履行该约定,赠与人可撤销。
当讨论分手了送女友的金戒指能否要回去时,这涉及到多方面因素。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具有特殊意义的金戒指,可能存在不同认定。在一些情况下,若能证明当时赠送是附有结婚条件的,分手后有可能主张要回。然而,如果只是一般性的赠与,且对方已经实际占有并使用,要回可能就比较困难。要是在赠与戒指后,发现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情形,也还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尝试要回。你是否正纠结于能否要回戒指呢?若对相关法律细节仍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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