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撤回离婚协议书
1.离婚协议未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时,双方能经协商后自行撤回。
2.已提交给婚姻登记机关但未办理离婚登记的,通常可前往该机关提出撤回申请,需双方一同前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等情况。
3.办理了离婚登记且协议已生效的,一般不能撤回。但若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总之,撤回离婚协议书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定,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各异。
二、撤回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时效要求
离婚协议书的撤回分不同情况。若离婚协议尚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即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此时双方可随时协商撤回、修改协议,无法律时效限制。
若已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协议书并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任何一方反悔,可持相关材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已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生效,一般不能随意撤回,除非能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撤回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定条件
离婚协议书的撤回分两种情况。
若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任何一方可随时撤回,无需法定条件。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要件,未登记离婚则协议不生效。
若已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生效,一般不能随意撤回。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已登记离婚后撤回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部分有法定条件,即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在了解怎样撤回离婚协议书这个问题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经过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备案,想要撤回就会受到诸多限制。而如果是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那么整个离婚登记申请都可以撤回,协议书自然也随之不再生效。但要是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协议书虽然不会自动撤回,但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对于撤回离婚协议书的具体流程、不同阶段的注意事项等,若您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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