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人怎么认定担保人责任
1.认定担保人责任需依据担保合同约定和保证期间判断。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不同,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条件和时间也不同。若未在保证期间主张自己的权利,担保人可免责。
2.对于担保合同约定明确为一般保证的,债权人需先对借贷人诉讼或仲裁并强制执行其财产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担保人担责。约定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借贷人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时,债权人可要求借贷人或担保人担责。对保证方式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一般保证担责。
3.债权人要及时了解担保合同中保证方式的约定,在保证期间内按照法定方式向担保人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错过时机导致担保人免责。担保人签订合同时要明确保证方式,清楚自身可能承担的责任。
二、借贷中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范围如何界定
借贷中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范围需依据不同情况界定。若有约定,从约定,比如约定仅对借款本金担保,就仅承担本金偿还责任;若约定对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承担担保责任,则按此执行。
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规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一般保证中,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责任,先由债务人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里,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能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借贷中担保人责任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借贷中担保人责任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般保证中,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方面,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保证期间等相关规定也会影响担保人责任,需依据具体法条判定。
当我们探讨借贷人怎么认定担保人责任时,其实背后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除了认定责任本身,担保责任的解除条件也是关键问题。一般来说,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时,担保人的责任可相应解除。另外,担保期限也很重要,若超过约定的担保期限,担保人可能无需再承担责任。倘若你在借贷过程中涉及担保相关事宜,对担保责任的认定、解除条件或担保期限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持续。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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