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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离婚要经过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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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4 · 3363人看过
导读:怀孕期间离婚分两种情况。一是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有三十日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离婚证,也视为撤回。二是一方要求离婚,只能向法院诉讼,法院先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但女方孕期等特定时期,男方一般不得提离婚,除非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
怀孕期间离婚要经过哪些程序

一、怀孕期间离婚要经过哪些程序

怀孕期间离婚分两种情况。若双方自愿离婚,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一方要求离婚,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

二、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适用哪些法律程序

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若双方协议离婚,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法院审理时,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

三、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割有啥法律程序

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一般不得提出,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财产分割法律程序如下:

首先,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案,达成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审查夫妻双方财产状况,包括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女方处于孕期,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女方。同时,需确定债务性质,共同债务共同偿还。法院审理后会作出判决,当事人需按判决执行财产分割。

当我们探讨怀孕期间离婚要经过哪些程序时,除了了解基本程序,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怀孕期间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这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双方权益。另外,孩子出生后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也至关重要。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而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也需双方协商或由法院判决。你是否正在面临怀孕期间离婚的困扰呢?如果对于财产分割、抚养权判定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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