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属于不能指定监视的居所
以下情况属于不能指定监视的居所:
1.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时,需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才可在指定居所执行。而对于其他犯罪,通常应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执行,仅在有证据表明在其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且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2.绝对不能在羁押场所和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监视居住,因为这些场所本身具有羁押性质,与监视居住的性质不相符。
总之,指定监视的居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这样既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开展。
二、哪些情况属于不符合减刑的条件
1.那些被判处不同刑期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要是没好好遵守监规,不接受教育改造,也没啥悔改表现,就不符合减刑条件。
2.虽然有立功表现,但情节不严重的,也没法减刑。
3.即便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要是属于过失犯罪,同样不能减刑。
4.服刑期间要是因为故意犯罪被判刑了,那之前的减刑就得撤销掉。
5.从判决宣告到刑罚执行完毕这段时间里,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了,这种情况也不能减刑哒。减刑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保证刑罚公正执行和罪犯改造效果。
三、哪些情况属于不得减刑的无期徒刑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不得减刑的无期徒刑:
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即便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或立功等情况,通常也不能减刑。这是因为要对这类严重暴力犯罪起到威慑作用,保障社会安全。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若有抗拒改造等情节恶劣的行为,同样不得减刑。此类行为严重违反服刑规定,破坏了司法秩序与社会公序良俗。
总之,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并非必然,需综合考量其犯罪性质、服刑表现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刑罚公正执行与社会安全稳定。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属于不能指定监视的居所时,除了文中提到的相关规定外,还有一些要点需要注意。比如,指定的居所若存在通风、采光、卫生条件恶劣,可能严重影响被监视居住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就不应被指定。此外,如果居所不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无法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安全,这样的居所也不符合要求。你是否对不能指定监视的居所情况仍有疑问呢?要是对于具体情形中居所是否合规、指定监视居所的程序细节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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