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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双方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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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2 · 1408人看过
导读: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有相应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时可随父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存在已绝育、子女随其生活久等情形可优先考虑。对于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争执时,应考虑其意见。
夫妻离婚双方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有哪些

一、夫妻离婚双方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夫妻离婚双方不要房子可以给孩子吗

夫妻离婚时双方都不要房子,理论上可以协议将房子给孩子。这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

物权角度,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权处置。双方达成一致后,需签订书面赠与协议,明确将房屋赠与孩子。然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到孩子名下。

需注意,若孩子未成年,房屋由监护人代管。监护人应妥善管理房屋,非为孩子利益不得擅自处分。若之后一方反悔,在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前,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总之,双方协商一致并依法操作,可将房子给孩子。

三、夫妻离婚双胞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关于夫妻离婚双胞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其次,抚养费给付方式可以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

再者,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后,若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仍有权利要求增加抚养费。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由法院判定。

在探讨夫妻离婚双方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诸多考量因素。然而,这一问题背后还有一些延伸内容值得关注。比如,当一方获得抚养权后,另一方的探视权该如何保障与规范?这涉及到双方如何协商探视的时间、方式等细节,以确保孩子能持续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还有,如果在抚养权归属后,孩子的生活、教育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若你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及这些相关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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