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等级由谁判定
医疗事故等级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鉴定时,专家鉴定组会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具体分级标准依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一级医疗事故又分为甲、乙两等,二级医疗事故分为A、B、C、D、E五等,三级医疗事故分为A、B、C、D、E、F、G七等,四级医疗事故不分等。
二、医疗事故责任判定在法律上有何规定
医疗事故责任判定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判定需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从主体看,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行为要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判定还需有损害结果,即患者人身受损害。且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这是确定责任的关键因素。
责任程度分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是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等。经鉴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等责任。
三、医疗事故等级判定结果不服可走什么法律途径
若对医疗事故等级判定结果不服,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首先,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事人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若对再次鉴定结果仍有异议,可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中,可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去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此来明确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等问题,法院会依据鉴定意见等证据对案件作出裁判。
当我们探讨事故等级等级由谁判定时,了解判定主体固然重要,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情况也值得关注。判定结果出来后,若当事人对事故等级判定结果存在异议,是有相应的复核途径的。一般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另外,判定事故等级所依据的标准也是关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事故有不同的判定标准。如果你曾遇到事故等级判定相关事宜,或是对判定的复核流程、判定标准等问题还有疑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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