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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了离婚申请反悔了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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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08 · 1832人看过
导读:递交离婚申请后反悔,可按以下方式办理。双方先自愿协商一致,决定不再离婚。接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申请书等材料,到原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说明反悔意愿。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材料、确认婚姻关系状况等信息后,依规定和程序办理撤销手续。过程中双方要冷静理智、坦诚沟通,遵守规定并积极配合。
递交了离婚申请反悔了怎么办理

一、递交离婚申请反悔了怎么办理

当递交了离婚申请后又反悔,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首先,需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再离婚。然后,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离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初递交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表达反悔的意愿。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状况等信息。经过审核确认后,婚姻登记机关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撤销离婚申请的手续。在这个过程中,双方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坦诚地沟通交流,确保撤销离婚申请的行为是双方真实的意愿表达。同时,也要遵守婚姻登记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办理手续,以妥善处理好婚姻关系的变更事宜。

二、递交离婚申请反悔后撤销申请有啥法律流程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递交离婚申请反悔后法律上咋撤销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联及离婚协议书(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当面临递交了离婚申请反悔了怎么办理这个问题时,要知道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在冷静期内反悔,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已过冷静期,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另一方坚持要离,那么反悔方可能需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证明感情未破裂等情况来争取不离。若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即便一方反悔也可能判决离婚。你是否也遇到了类似的纠结时刻呢?对于离婚反悔后的具体法律流程、可能面临的财产及抚养权变动等问题还有疑问吗?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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