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错推定是谁主张谁举证
过错推定可不是“谁主张谁举证”那么简单。它指的是在某些特别的情形下,法律做出了这样的规定:由侵权人去承担举证责任,得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要是侵权人没法证明自己没过错,那就直接推定他有过错。就好比在医疗纠纷这个领域里,医疗机构就得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是没有过错的,要是做不到,那就得推定它有过错。然而,一般的侵权纠纷那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主张自己权利的那一方,必须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过错以及其他相关的事实。所以,过错推定和一般的举证责任规则是有区别的。它在一定程度上让主张权利的那一方不用那么辛苦去举证,把举证的责任转移给了侵权人。这样一来,就更有利于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让事情的处理更加公平合理。因为如果还是按照一般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对于受害者来说,可能会因为举证困难而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过错推定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二、过错推定中举证责任倒置有何法律依据
过错推定中举证责任倒置具有明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多处体现相关规定。
比如在物件损害责任方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处,法律直接将举证责任倒置给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求其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担责。
在医疗损害责任里,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因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等特定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这意味着医疗机构需举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些规定旨在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实现公平正义。
三、过错推定中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情形
在我国法律中,过错推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教育机构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医疗机构医疗损害责任:患者因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3.动物园动物致害: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4.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些规定旨在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探讨过错推定是谁主张谁举证这一问题时,还存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过错推定中虽然不完全遵循传统“谁主张谁举证”规则,但在具体实践里,关于某些特殊情形下的举证责任转移界限仍需明晰。比如在一些侵权案件中,当初步证据显示可能存在过错推定时,后续对于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分配也会有复杂情况。要是你对过错推定中举证责任转移的具体情形、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还有疑问,不用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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