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离婚共同负债怎么办理

离婚共同负债怎么办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1.26 · 1566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清偿。夫妻可协商拟定债务划分负担协议,但通常不能对抗债权人追讨。鉴别共同债务需考量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愿形成。一方以个人名誉超家庭日常所需的消费债务,大多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共同负债怎么办理

一、离婚共同负债怎么办理

离婚时产生的共同债务,通常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并负责清偿这一义务。若夫妻二人经过协商达成了共识,则可以拟定一份明确的协议,决定如何划分及负担债务。然而,这样的协议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无法抵抗来自债权人追讨。在鉴别共同债务时,我们需要考虑到债务是否被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开支、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双方共同的意愿而形成的负债。当一方以其个人名誉为媒介,消费超过家庭日常所需承受的债务,在大多数情况下该类债务不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

二、离婚时共同负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形,应认定为共同债务。这体现“共债共签”原则,保障夫妻双方知情权和决定权。

其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涵盖正常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开支,此类债务虽以一方名义举借,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应共同承担。

最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比如,夫妻双方共同在贷款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借款后另一方明确表示认可该借款,这些债务就是共同债务。而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购买食品、支付水电费等,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但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当探讨离婚共同负债怎么办理时,我们还要知道,共同负债的认定范围其实较为关键,有些看似是一方单独的债务,实际可能因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另外,偿还比例也不容忽视,即使认定为共同负债,双方具体承担的比例并非绝对平均,会依据诸多因素来判定。倘若您在离婚共同负债的认定细节、偿还比例协商等方面存在疑惑,或者不清楚在实际操作中该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等问题,别着急,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详细准确的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