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37天没批捕是个什么结果
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程中,当犯罪嫌疑人为拘押状态时,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的法定时效通常为30日,而检察机关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时间则为7日,这也被广大民众广泛认知和熟知的所谓“37天”。
然而,若在这37日内未能得到检察机关的批准逮捕,那么通常会出现以下两种可能的处理方式:首先,变更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例如将其转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使其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人身自由,但同时案件的调查工作仍然在持续进行之中;其次,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为罕见,往往是由于现有的证据尚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即使没有得到批准逮捕,案件也并不意味着已经结束,公安机关仍需继续展开调查,搜集更多的证据,一旦未来获取到了充足的证据,他们仍有权再次提出申请批准逮捕或者直接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二、看守所37天取保候审是好事还是坏事
在看守所被羁押37天后成功取保候审,对当事人而言,这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1、在刑事案件中,由法院负责决定是否给予某人取保候审,这无疑是预示着积极的转机。
然而,取保候审的可行性并非无条件的好消息,只有在进行详尽的审查后,法院才会为被告人办理相应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推测出犯罪情节相对较轻,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相当之高。
2、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如若无法给被告判处缓刑,那么法院绝无可能为他/她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
由此可见,取保候审与缓刑之间存在密切关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看守所37天必须有结果吗
看守所审讯期内是否必须得出结论
在交付司法羁押期间,被羁押者在看守所度过长达37日之久并不意味着必须要呈现出明确的调查结果。
若在这一期限内未能搜集到足以认定罪行的充足证据,公安机关有权调高教育方式——例如,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方法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的权益及安全。
同时,根据案情复杂程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三方也可协商决定是否实施拘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当我们探讨看守所37天没批捕是个什么结果的时候,需要明白这背后有着多种可能的走向。一方面,不批捕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案件可能会退回补充侦查,以进一步搜集证据确定是否构成犯罪。另一方面,如果不批捕是因为情节轻微等其他合法原因,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例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那么,在这些后续情况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又有哪些变化呢?如果您对看守所37天未批捕后的法律程序、自身权益保障等相关问题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