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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以后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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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9 · 1966人看过
导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部门拘留人后,得在 24 小时内进行讯问。要是拘留有问题,就得马上放了人,还得给人家发释放证明。这就说明,刑事拘留阶段主要就是讯问这一步,以及可能因为讯问而把人放了。要是在讯问的时候发现不该再拘留这人了,那就得按照法律规定把人放了。
刑事拘留以后程序是怎样的

一、刑事拘留以后程序是怎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公安部门在执行拘留措施时,须于拘留之后二十四小时内,对被拘留者展开讯问。

若发现拘留行为不当,应及时释放被拘留人员,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

由此可见,刑事拘留阶段的相关程序主要由讯问环节及其可能引发的释放结果组成。

而当在讯问过程中发现被拘留者不应再继续拘留时,便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以后能办取保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在经过刑事拘留之后,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类型符合诸如下述情形之一者,便可依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影响的;

再者,倘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怀有身孕或是正处于哺乳期内育婴期的妇女,然而采取此种取保候审手段并不会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性的;

最后,当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予以妥善处理完毕,也即仍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等候处理。

因此,一旦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类型符合上述任一特定条件,便理论上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至于最终能否成功办理,这还要视乎相关个案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独立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刑事拘留以后多久可以取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在以下特定情境下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然而,此项法律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刑事拘留之后何时能够进行取保候审,而是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体状况来决定是否适用取保候审。

因此,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必须依据案件的推进程度及嫌疑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而非仅仅取决于刑事拘留的时间长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公安部门在执行拘留措施时,须于拘留之后二十四小时内,对被拘留者展开讯问。若发现拘留行为不当,应及时释放被拘留人员,并向其发放释放证明文件。由此可见,刑事拘留阶段的相关程序主要由讯问环节及其可能引发的释放结果组成。而当在讯问过程中发现被拘留者不应再继续拘留时,便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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