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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个人名义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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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1624人看过
导读:挪用资金罪,简称挪用公款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团体内的员工,在享有职务赋予的权力优势之际,把本单位的资金挪为己有或者借予他方,导致数额过大,超出三个月仍未偿还者;或者虽然没有超过规定的期限,但是挪用的金额过高,已经进行了利息活动甚至违法活动的行为。对于以个人名义实施的挪用资金行为,其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同时满足上述四个要求,以及是否存在滥用公职权力、侵犯所在单位财产权益的严重情节。
挪用资金罪个人名义如何定罪

一、挪用资金罪个人名义如何定罪

挪用资金罪通常系指各类主题——无论是公司、企业还是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属于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作他用,或供个人私自使用,或借予他人,且不论该等行为是否涉及到数额较大,亦或是超过了三个月尚未偿还,抑或是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却涉及到了数额较大并进行了营利性活动,甚至是进行了非法活动的行为。对于以个人名义实施的挪用资金行为,定罪与否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上述所述的各项条件,以及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侵犯单位财产权益的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认定可以基于以下几个构成要素:

首先,侵害客体应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对资金使用收益权的侵犯;

其次,犯罪行为往往表现为行为人凭借其职务权限之便,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转作私人用途或以借贷形式提供与他人共享,且涉案金额高于法定标准,逾期超出三个月并未能返还;

第三,犯罪主体需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雇员;

最后,在主观状态上必须为故意犯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罪可以找律师吗

在涉及到挪用资金罪相关的犯罪行为时,嫌疑犯无疑拥有寻求律师帮助的权利。在这类事例中,律师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首先,律师可以在事例的调查阶段便开始介入,为嫌疑犯提供全面且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其次,律师具备深入研究事例细节的能力,能够对证据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并从中挖掘出有利于嫌疑犯的有力证据和情节点。在事例进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后,律师凭借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能力为嫌疑犯提供高效且有力的辩护,力争使其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甚至是无罪释放的理想结果。总而言之,聘请专业律师的重要性在于,这将有助于嫌疑犯在法律程序中获得公正对待,并获得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判决。

挪用资金罪涉及公司、企业等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单位资金挪为个人使用、借予他人或进行营利、非法活动。无论金额大小或时间长短,只要满足条件并侵犯单位财产权益,即构成此罪。个人名义挪用资金,需根据是否满足上述条件及滥用职权情节来判断是否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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