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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数额计算公式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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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1904人看过
导读:盗窃罪数额计算的具体公式在我们探讨如何计算盗窃罪中被盗物品的价值时,应首先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其中的相关规定,被盗物品的价值可以依据以下方式进行核算:(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通过有效的证据来加以确认。如果存在无法确认其实际价值的情况,则应该依据特定时间与地点的同类型物件的售价,以及必要的对比核算的方式,使用人民币进行换算核算。
盗窃罪数额计算公式是多少

一、盗窃罪数额计算公式是多少

盗窃罪数额计算的一般公式

关于盗窃罪中“盗窃数额”的具体计算方式,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规定如下:

(一)针对被盗物品的价值,应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为基础进行确认。若无法确定其实际价值时,则需根据不同情况,参照作案当时以及当地同类型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以下核价方法,以人民币进行分别计算:

1、在流通领域内的商品,应按照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进行计算;如属于国家定价范畴的,则按照国家定价进行计算;而如果是国家指导价的,则按照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进行计算。

2、在生产领域内的产品,成品应按照上述第二点所述的方法进行计算;而半成品则可参照成品价格进行折算。

3、对于单位及个人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应按照购进价进行计算;但若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则应按照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进行计算。

4、对于农副产品,应按照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进行计算。

至于大牲畜,则应按照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进行计算。

5、对于进出口货物、物品,应按照上述第一点所述的方法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被盗物品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

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1、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

属于国家指导价的,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2、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本项之二规定的方法计算;

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

3、单位和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但作案当时市场价高于原购进价的,按当时市场价的中等价格计算。

4、农副产品,按农贸市场同类产品的中等价格计算。

大牲畜,按交易市场同类同等大牲畜的中等价格计算。

5、进出口货物、物品,按本项之1规定的方法计算。

二、盗窃罪能取保候审几次

对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有权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首先,他们可能会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与其他刑种合并执行的牢狱生活;

其次,当他们被指控犯有的罪行,其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惩罚时,只要采取了适当的保证措施,例如取保候审,就不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近亲,也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合法权益。

然而,采取何种资格准许取保候审,还需考虑到具体的案情和实际情况,比如,被指控罪名轻罪,比如两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通常情况下,也会予以批准。

总的来说,取保候审主要基于以下几个特使条件:

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件;

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在采取恰当的保证手段后,不至于对国家和社会造成危害的案件;

第三,虽然犯罪者应当立即逮捕,但是由于他们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怀孕、哺乳期等特殊状况,所以暂时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判的

依据我国严谨的刑法律规定,对于盗窃行为情节严重者,即盗窃金额超出特定范围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十年乃至无期的长期监禁,同时并处高额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其中,“数额特别巨大”这一标准的具体数值,在某些特殊地区可能会因地制宜,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的影响而略有变化。当量刑时,法庭将会全面权衡罪犯的犯罪情节、被告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律所认可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例如,如犯罪分子能主动投案自首,那么他可能会在法定刑罚范围内得到从轻或减轻的处理。如果罪犯能够积极退还赃款赔偿损失,这也将被视为酌情从轻处罚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盗窃罪中“盗窃数额”的计算,首先依据被盗物品价格证明。若无法确定,则参照当地同类物品价格:流通商品按市场价或国家定价;生产领域产品按成品或半成品价;生产资料等按购进或市场价;农副产品和大牲畜按市场价;进出口货物按市场价。具体计算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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