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交通肇事罪开庭可以不去吗
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中,被告方通常需要出席庭审过程。
若未能出庭,可能会导致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因此,法院通常会采取措施传唤被告方到庭,而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被告方,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手段将其带至法庭。
然而,如果被告方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准时到庭,他们应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阐明具体情况并请求延期审理。
总而言之,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被告方应尽可能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出席庭审,积极配合法庭的审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对认罪认罚的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交通肇事罪的取保候审条件是怎样的
关于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定为管制,逮捕后可以待在家里进行改造,也可能被判处拘役,这种情况下,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第一个条件;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犯下的罪行,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之上的刑罚,但是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的话,不会对社会造成过多的危害,那么也就符合了取得保释的第二个条件;
最后,还有几种特殊情况下,即使犯罪嫌疑人处在羁押期间,但由于其身体状况较差,生活无法自主,甚至是孕妇或者正在喂养自己孩子的母亲,在这种情境之下,如果采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过大的威胁,因此,也同样符合了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交通肇事罪逃逸的怎么判
交通肇事逃逸乃是一种极为严重的违反法律法规之犯罪行为。按照我们国家刑法所规定的准则,当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选择逃离现场且在逃逸过程中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形的,应判处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行为人因为自身的逃逸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下,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其中包括至少七年有期徒刑。然而,在实际量刑时,相关部门会全面考虑诸多复杂因素,诸如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究竟到了何种地步、行为人在此次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比例、他(她)是否积极地向受害者及家人进行了赔偿等等。倘若行为人在逃避责任后,能够主动回归并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就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自我原状,依照我国法律可以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分。必须指出的是,逃逸行为往往会被视为加重惩罚的主要因素。总而言之,对交通肇事逃逸的罪犯施行何种程度的刑事判决,便应当综合考量事例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条款予以明确。
在交通肇事罪案件中,被告方通常需出席庭审,未出庭可能不利。法院会传唤被告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强制带至法庭。但被告方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庭,应提前书面申请延期。总之,为维护自身权益,被告方应按规定时间出庭,配合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