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的过失犯如何判定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往往被视为故意犯罪,极少出现过失犯罪的情况。
在此类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显然对其自身行为所引发的公共安全风险有着清晰认识,且仍然执意进行诸如醉酒驾车或者高速追逐竞赛等危险行为。
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下,如汽车操纵权被他人强行剥夺,进而导致的危险驾驶行为,我们便不得不深入剖析,以确定此类事件是否牵扯到其他犯罪嫌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判刑多久
在涉及道路交通方面的罪行中,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状况下驾驶机动车辆,具有追逐竞驶行为且情节极其严重的情况;
亦或是饮酒后仍继续驾车上路的行为;
还包括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严重超出额定载客数量,甚至严重超速行驶的情况;
以及在运输危险化学品过程中有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对公众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等种种情况。
在此类犯罪中,被判定存在上述行为者将面临拘役监禁,并且常常被处以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判三个月怎么办
假设当事人因危险驾驶罪而获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首先应当考量判决是否已然生效。倘若仍在上诉期限之内,我们可以考虑提起上诉,然而这需要具备充足的理由与证据支撑,例如判定事实的错误或对法律条文的适用不当等等。若判决已至生效阶段,则当事人必须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须严格遵守监狱监管规定,展现出良好的改造态度以争取获得减轻刑罚的机会。此外,如果当事人坚信其驾驶行为并非出于故意或者由于特殊情况导致误判,那么在刑满释放之后可以通过申诉渠道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申诉成功的可能性较小,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作为支持。总而言之,对于此类判决结果,我们应该保持理智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妥善处理。
司法实践中,危险驾驶罪多认定为故意,少有过失。涉案者明知风险仍实施如醉驾、竞速等危险行为。但特殊情况下,如车辆被强控导致的危险驾驶,则需细查是否涉及其他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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