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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逾期利息应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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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3 · 3469人看过
导读:民间借贷中,逾期利率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不超过一年内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无明确约定时,按逾期日的一年期市场利率计息或参照借期内利率。若涉及违约金和利息,出借人有权选择主张,但总费用不得超过四倍的利率上限。
民间借贷的逾期利息应如何计算

一、民间借贷的逾期利息应如何计算

如双方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已就逾期利率达成明确约定,则应对此遵照执行。

然而,需注意上限为合同签订之际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若逾期利率条款未予以明确或存在歧义,可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甄别处理:

(1)对于既未明确约定借期内利率,亦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出借方有权主张借款方自逾期还款日起,比照当日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承担相应的利息违约金责任;

(2)对于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况,出借方有权请求借款方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按借期内利率计算并支付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费用。

出借人和借款方在协议中同时规定了逾期利率以及违约金或其他相关费用的收取方式,则出借方享有选择权,既可单独或合并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但累计总和不得超出合同签订之际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的官司输了可以上诉吗

若相关诉讼案件的涉案人对于地方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持有异议,应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以启动二审程序并尝试推翻原判。因此,如果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对初审判决所做出的结论持异议,那么他们确实有权利依法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双方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已就逾期利率达成明确约定,则应对此遵照执行。

然而,需注意上限为合同签订之际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若逾期利率条款未予以明确或存在歧义,可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甄别处理:

(1)对于既未明确约定借期内利率,亦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出借方有权主张借款方自逾期还款日起,比照当日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承担相应的利息违约金责任;

(2)对于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况,出借方有权请求借款方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按借期内利率计算并支付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费用。

若出借人和借款方在协议中同时规定了逾期利率以及违约金或其他相关费用的收取方式,则出借方享有选择权,既可单独或合并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但累计总和不得超出合同签订之际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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