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强制执行要什么材料
在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时,您应当备齐以下几点所需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凡申请人属于企业或单位性质的,需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证明书各一份,同时还须附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者调解协议书副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请确保提供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本均为原件。
4.申请人收取执行款项的专用银行账户信息。
5.被执行人的个人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相关规定》第四条明确指出,申请再审时,您应提交以下材料:
再审申请书,还需制作相应的辅助副本按被申请人以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要求准备;自然人提请再审时,需附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则需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附件;若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提供详细说明;若委托他人代理申请再审,则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您还需提交原审法庭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副本,或者所提交的副本必须与原始文件完全相符;,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必要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第四条
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情况说明;
(三)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拒绝还钱怎么办
若对方明确表示不予履行还款责任,那么阁下可考虑向我国司法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司法机关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如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实行冻结、扣划;或对其持有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予以公开拍卖等等,以此来保障您所享有的债权得以顺利实现。倘若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债务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拖延不履行,甚至可能会遭受法律的严厉制裁,其中包括罚款以及短期拘留等惩罚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如下重要文件资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申请人身份相关联的企业资质证明(倘若适用)、具有法学意义上的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副本、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详细信息以及被执行人的身份识别码。除此之外,结合《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规定》的具体要求,在提起再审请求时可能需要额外提供的材料还有再审申请书、身份证明原件、原审裁判文书副本等多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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