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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保险有哪些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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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1531人看过
导读:承保范围包括新车未注册、年检不合格、维修中事故、撞伤家人赔偿、停车场失窃、放弃追索权损失、无证驾驶损失、超时未报损、生效前事故、新增设备损坏、车灯或倒车镜单独受损、涉水损坏、车内物品撞击损失、擅自修复损失及零部件被盗损失。
营运车保险有哪些拒赔

一、营运车保险有哪些拒赔

承保范围:

1.由于投保新车尚未完成正式的注册登记手续,或者是没有获取到有效的临时号牌,又或是因为临时号牌过期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由于投保车辆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年度检查,或者在检查过程中无法顺利通过,从而导致意外事故发生并产生的经济损失;

3.由于投保车辆正在接受维修保养,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4.由于不小心撞伤了自己的家人,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以及其他应有的赔偿费用;

5.投保车辆在缴纳停车费的停车场内停放时,由于失窃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6.由于被保险人主动放弃对第三方责任人的追索权,从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7.由于驾驶员在驾驶证丢失、损坏或者更换期间驾驶机动车,从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8.事故发生后超过48小时未能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从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9.保单生效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10.车辆新增设备遭受损害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11.车辆的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受损所引发的经济损失;

12.在水深区域强行启动车辆,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13.被车上放置的物品撞击损坏所引发的经济损失;

14.未经保险公司定损确认,擅自进行修复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15.车辆零部件被盗所引发的经济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

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

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

款不生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营运车辆保险怎么买

对于专业车队而言,购置保险时可依据自身具体状况选择适宜的险种配置:

1、强制性保险(交强险);

2、本品牌车辆损失保险;

3、第三方责任人保险。鉴于长途运输过程中车辆使用频率颇高且易发生超负荷运作,从而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频率以及赔付比例,进而导致行车保险费用相应提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

保险公司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除保险公司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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