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费用收费标准有哪些
关于涉及财产性质的相关案件之司法鉴定费用问题,需依据诉讼标的和鉴定价值两个参数之间较小者,按相应比率进行分段累加式收取。具体计算方法为:
(1)若诉讼标的或者鉴定价值不足10万元人民币,则按照本办法所附表格中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若诉讼标的或鉴定价值超出10万元人民币但不足50万元之际,其费用将按照1%的标准进行收取;
(3)若诉讼标的或鉴定价值超出50万元人民币但不足100万元之时,其费用则按照0.8%的标准进行收取;以此类推,直至诉讼标的或鉴定价值超出1000万元人民币为止,最后一阶段的费用则按照0.1%的标准进行收取。
此外,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之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收费事项,根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由省级物价主管部门与同级别司法行政部门合作共同确定价格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权限。而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已明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应遵循该等规定实行。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第三条司法鉴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有利于司法鉴定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制定。
第五条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附后)。
第七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或者在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基准价的基础上制定浮动幅度。
二、鉴定费不交怎么办啊
1.深入细致的沟通过程:
首先,我们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有效的交流,让他们了解清楚不支付鉴定费用所面临的各项严重后果,同时共同探讨出一个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
2.强制执行行动的申请启动:一旦经过认真细致的沟通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我们便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对该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幸运的话,这样的行为可能会促使当事人意识到自己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难以预估的严重后果,从而寻求愿意支付相关费用以避免更糟糕的结果。
3.将案件移交给执行局处理: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向执行局提交申请,请求法院直接介入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