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险理赔需要自己垫底吗
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是否需要自行垫付的问题,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具体如下:
1、如果车辆损失是由汽车保险所覆盖的风险引起,那么车主可以先行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再等待保险公司向他们进行赔偿,亦或是选择让保险公司将赔付款项直接支付至事发时的车辆维修点即4S店手中;
2、当机动车遭受交通事故导致财产受到损害,同时又被认定为该事故应归责于机动车一方时,作为该肇事机动车的强制性保险的承保机构,其应该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者履行赔偿义务;若赔偿金额尚有不足,则应由负责承保该机动车商业保险的机构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继续向受害者进行赔偿;如以上举措仍无法填补全部的赔款缺口,或者机动车未曾购买任何商业保险,那么最终的赔付工作就由侵权方来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车险理赔资料申请需要几天
关于汽车保险理赔问题,通常大约需要十五个工作日的处理时间。理赔流程具体如下:当您的被保险机动车辆不幸遭遇道路交通事故时,请您立即通知我们的保险公司申请相应的赔偿保险金,同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的资料。作为专业负责的保险公司,我们对于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会在与被保险人就赔偿保险金事宜协商并达成共识之后的十日内,为您妥善支付赔偿金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关于车险理赔过程中是否须由投保人自行垫付相关款项,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倘若车辆在遭受损坏时,其损失已全部得到保险的覆盖,那么车主可以选择先自行承担维修费用,随后再等待保险公司予以相应的赔偿;或者也可以选择将维修费的支付权利交给保险公司,由后者直接向4S店进行支付。然而,如果机动车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损害并且被判定为责任方,那么负责承保的机构应当在强制性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对于超出该限额的部分,则由商业保险机构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若仍然存在赔偿缺口或者投保人并未购买商业保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就应当由侵权方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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