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怎么办身份证
1、申请者须在其法定监护人带领下携带个人家庭户口簿前往经常居住地区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2、待工作人员对相关资料审核确认无差错之后,将进行人像信息的采集操作(部分特定区域可能会要求当事人首先完成拍照信息的采集工作,随后带上相关材料前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身份证件,具体情况请向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
3、填写并上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经仔细核验各项资料准确无误后,录入公民个人指纹信息。
5、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证件制作成本费用。
6、公安机关应自接到合法申请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在60个自然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作与颁发事项;若该地区交通状况较为落后,则办理时间可适当地予以延长,但最长延长时长不允许超过30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儿童怎么办北京市居住证
若儿童需要办理居住证,可请其合法监护人或近亲代为递交相关资料至居住所在地的居住证受理中心。所需材料包括儿童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近照数码影像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在通过初步审核后,受理点将打印出居住证申请表,交由代办人签字确认制作证件及发放证书等环节。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尊敬的申请人,为了确保您的权益,请务必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携带来自居住地的户口簿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手续。经审核确认无误之后,我们将对您进行人像信息采集、填写相关的《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以及核验您的指纹等工作。在此过程中,您还需支付相应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会在收到您的申请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和颁发身份证件的工作。对于交通不便的地区,我们可能需要适当延长这个时间,但最长不会超过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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