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补办旧的还能用吗
身份证遗失或损坏后,需及时进行补办。在完成新的身份证的办理手续以后,旧的身份证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予以收缴或注销。这意味着,执行回收或注销操作之后,旧身份证已丧失其应有的法定效力,无法再继续使用。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当国家决定更换新一代居民身份证,或是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已经届满、个人姓名发生了变动又或者是证件严重损坏导致无法辨识等情况时,个人都有义务重新申领新身份证;如果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项目出现错误,公安机关则应当迅速纠正差错,并且为当事人发放新的身份证件;而在领取新证之时,必须将原先的身份证件交还给有关部门。如果居民身份证不幸丢失,则理应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提交补领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身份证补办后原来的还能刷吗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已届满、个人信息(如姓名)发生更改或者证件遭受严重破坏以至于难以辨识,那么公民必须依照相关规定重新申领新的身份证明原件,而在领到新证明之同时必须将原有证件予以上交。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在居民的身份证明文件即身份证丢失或者遭受严重损害之后,必须立即进行补发手续,同时将原有的证件予以回收或者注销,因为在失去法律效力之后,该证件已经无法继续被使用了。当需要更换新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件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个人姓名发生变化以及证件本身受到损坏等情况出现时,也应该按照规定重新提出申请,领取新的身份证件。而在公安机关对错误的信息进行更正并且发放新的身份证件的过程中,必须要上交原来的旧证件。如果身份证件不慎遗失,应当向相关的管理部门提交补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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