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每年要续费吗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成功后,每年无需承担额外费用。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的有效期限定为十年;如果到期后仍然需要继续使用,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提前十二个月履行相应的续展手续,在此过程中,需支付相应的注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第七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缴纳费用。缴纳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制定。
二、商标每年的维护费用怎么算
这取决于相关的具体情形。若涉及的是发明专利的话,其维护所需之费用可以参考以下标准:发明专利在授权后的前三年内(即第1到第3年度)需要每年支付600元;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内(即第4到第6年度),每年需支付1200元;再往后的三年(即第7到第9年度),每年则需支付2000元;此后的三个年度(即第10到第12年度),每年需支付4000元;最后的三个年度(即第13到第15年度),每年需支付6000元;最后的六个年度(即第16到第20年度),每年需支付8000元。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商标一旦成功注册之后,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额外支出任何费用的然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如果您需要继续享有对该商标的使用权,那么请务必在有效期届满前的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并且按照有关法规缴纳相应的注册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为了能够保障商标权益获得充分的维护和保护,强烈建议您及时地办理续展手续以规避商标失效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与此同时,还必须时刻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商标的管理符合所有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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