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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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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1 · 1459人看过
导读:离婚诉讼中,被告拒不出庭需分情况处理:若法院无法有效联系或送达传票给被告,公告期后将中止审理;若被告收到传票但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审判;若案件需当事人亲自陈述且被告经两次传召仍不出庭,法院可依法强制拘传被告到庭。
离婚起诉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一、离婚起诉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对于离婚诉讼被告方拒绝出席法庭审理这一情形,我们需要依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首先,若法院始终未能与被告人取得直接有效的联系,或者无法将传票有效地送达至被告人手中,那么在公告期结束之后,法院将不得不采取相应措施来中止案件审理进程;

其次,如若被告人已经顺利收到相关传票,但却无合理缘由地明确表示不愿出席庭审,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有权选择适用缺席审判程序作出裁判;

最后,如果涉案离婚案件涉及到某些因素必须要求原告或被告亲自当庭陈述辩解,且经由法院两次上门传召当事人但仍未见被告人愿意出庭应诉,此时则可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传措施以促请其如期到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起诉被告不出庭会判离婚吗

在涉及离婚事宜的诉讼中,若被告方未出庭,法院并非皆会做出缺席判决

此类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首先对被告方进行传唤,然而倘若经过两次合法传唤后,被告方仍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并拒绝出庭应诉,法院将有权决定采取拘传措施。

待被告方被拘传来院后,法院方可进行进一步深入审理工作。

审判工作结束后,若认为当事人双方之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法院便有可能作出离婚判决,反观婚姻关系未达到破裂程度者,法院则可能基于此问题而予以不准离婚之判决。

然而,如果被告方在客观实际条件上确实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活动,例如无法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处于失踪状态等特殊状况;或者尽管被告方未出席法庭审理,但仍然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申述,在此种情况下,法院也可以选择进行缺席判决。

同样地,审判结束后,若法院判定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离婚判决,否则,法院便可能在此基础上作出不允许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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