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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写的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产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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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1482人看过
导读:婚后购房只写一人名字并不一定是共有财产。如果夫妻中有一方使用个人财产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这套房子都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购房时,双方应该明确资金来源和产权归属,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婚后买的房子写的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产产

一、婚后买的房子写的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产产

婚后购房仅署一人姓名并不必然代表为共有房产。

夫妻婚后,若一方可动用其个人财产购置房产并将其记于自身名下者,则此房产可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即夫妻双方在婚姻续存期间使用夫妻共有的财产购得房产,无论最终产权证书上是哪一方的名字,均应归属于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买的房子是否是归夫妻共有

通常而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然而,当出现如下情况时,婚姻期间购置的房屋仍不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第一种情形,一方完全用其单独所有的资金购买该房屋;

或者另一种情形,一方利用其个人财产交付首付款,后续还款部分亦由其独立承担,并且房产证上仅列有夫妻其中一人的姓名。

其次,房产为一方父母以全额资本购入;

或者作第二种情况,一方父母仅仅支付首付款,房产证上标注的仍是一方的名称,在此前提下,购房者用其个人资产来偿还贷款

再者,房产实际上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且双亲的名字已经完整地印在了房产证书之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买的房子写的个人名字是否属于夫妻产产”,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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