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给一方子女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当父母在孩子们步入婚姻殿堂后,为他们购买的财物并明确表示这是赠与给自家儿子或者女儿的个人财物时,这些财产应当被认定为子女自身拥有的私有财产,并不属于夫妻二人共有财产的范畴。
因此,当子女因离婚而面临财产分配问题时,此类财产将不会被纳入到分割范围之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父母给一方买的房子算婚后财产吗
首先,我们来探讨下婚后父母一方全额投资购买的房产,并将其注册在自己子女姓名下方的情况。
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是由一方父母全资购买,且房屋产权注册在其子女名下的话,那么当这段婚姻关系亮起红灯时,此套房产就会被归类为出资方子女所独立享有的个人资产。
相信这样的判断标准,各位看官能够充分理解,毕竟大多数父母为孩子置办房产,初衷都是想给他们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即使这属于婚后所得的财产,然而,此部分财产仍然隶属于一手出资者的个人财产。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却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通常我们会认为这是出资方父母将房产作为礼物赠送给夫妻双方的行为,因而此时房产应被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
因此,若在此婚姻关系走到尽头之际,该套房产理应为夫妻双方进行公平的共分割。
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这套房产仅仅是由出资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而且他们确实明确表示只将此份额给予自己的子女,否则,依法我们都会将其视作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给一方子女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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