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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摔伤了学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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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4201人看过
导读:学生在校园受伤,学校责任需具体分析。对于未满8周岁的儿童,若在校期间非校外人员所致伤害,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已履行教育和管理职责。而对于8周岁以上未成年学生,学校一般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孩子在学校摔伤了学校有责任吗

一、孩子在学校摔伤了学校有责任吗

关于儿童在校园内遭受意外伤害,学校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需要依据孩子所处的年龄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首先,对于未满八周岁的学龄前儿童而言,如果他们在校期间受到的伤害并非由校外人员所导致,那么学校便应该为这种情况承担起赔偿责任

然而,除非学校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已经充分履行了教育与管理的职责,否则无法免除相应的民事赔偿义务。

其次,当已满八周岁但尚未成年的学生在学校遭受意外伤害时,通常情况下,学校并不需要对这种情况负责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孩子在学校摔伤,谁应该承担责任

关于学生在校内遭遇的意外伤害事故中各方应负有的法律责任,有权威规定如下:

首先是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范围内的摔跤等意外伤害,若不能康复痊愈,则学校理所当然地须担起负有侵权责任的重任;

但若经查实学校已完全尽到了对其的教育和管理义务,便无需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其次便是针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言,他们在就读于学校的学习及日常生活过程中所受的人身损失,如若学校未能履行其教育和监管职责,那么学校应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限制行动能力人造成的对他人的身体伤害,其法定监护人就应负责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就是当学生遭受校外第三方加害时引起的人身损伤,责任当由该第三方独立承担;

若发现学校在此事件发生时有失职之处,学校可适当承担与其过失相适应的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孩子在学校摔伤了学校有责任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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